澳門房屋發展

滿足不同需求的多元化住房政策

房屋政策總體介紹

澳門政府正積極推動多元化的住房政策,以滿足不同經濟能力居民的需求。行政長官賀一誠在競選期間提出了構建合理的置業階梯,特別關注“夾心階層”和青年人的住房需求。

政府正在落實《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(2021-2025年)》及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居住用途房屋政策研究》,增加住房土地供應,科學規劃公屋供應量,保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,努力滿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。

本屆政府提出並實施了五階梯房屋政策,根據社會、經濟、人口發展形勢,完善各項房屋制度,提供符合不同居民經濟能力和需求的住房解決方案。這五個階梯包括:社會房屋、經濟房屋、夾心房屋、長者公寓及私人房屋。

各階梯房屋政策都有相關法律規範,特別是經屋及夾屋政策,避免重覆享受,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能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家庭。

社會房屋由特區政府興建及管理,以租賃的方式分配予澳門經濟狀況薄弱的居民。

已建成的社屋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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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惠家庭 (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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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人數 (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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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供應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進社屋的建造工程,其中,黑沙環慕拉士社屋上蓋工程已按序開展,東區2之社會房屋設計連建造工程亦已判給,將會提供5,600多個社屋單位,連同每年退回並經修繕的單位,保障社屋申請家團在合理年期內獲編配租住單位。
恆常申請 社會房屋申請屬恆常性,符合承租要件的家團或個人均可透過親臨、郵寄或網上方式提交申請。
申請對象 家團申請的代表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,年滿18歲;如屬個人申請,須年滿23歲。
申請條件 申請代表須在澳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7年;家團內所有人遞交申請前5年沒有物業,且須滿足特定收入及資產條件。
居住義務 社會房屋承租人及其家團成員須於社會房屋內實質及長期性居住,讓公共資源得以合理運用。

經濟房屋由特區政府負責建造,目的是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。

社會房屋數據(截至2022年12月)

全澳經屋單位數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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佔澳門房屋總數 (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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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置業的受惠家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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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供應 特區政府持續增加公共房屋供應,有序推進東區2地段的經濟房屋工程,目前,正在建設的經屋項目有8個,提供8,200多個經屋單位,另外,正籌備於5個地段興建5,000多個經屋單位。
申請對象 家團申請的代表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,年滿18歲;如屬個人申請,須年滿23歲。
申請條件 申請代表須在澳門連續或間斷居留至少7年,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前12個月內須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;家團內所有人遞交申請前10年沒有物業,且須滿足特定收入及資產條件。
居住義務 《 經 濟 房 屋 法 》 確 立 經 屋 永 遠 姓「經」,不具投資屬性,且須為自住用途,獲分配單位後,申請人與申請時包括之家團成員都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居住。

立法會於2022年12月12日一般性表決通過《夾心房屋法律制度》,政府現正配合法案細則性審議,以確立相應的建造和准入制度、相關單位的使用和出售條件。

法律制度 立法會於2022年12月12日一般性表決通過《夾心房屋法律制度》,政府現正配合法案細則性審議,以確立相應的建造和准入制度、相關單位的使用和出售條件。
夾心房屋性質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:夾屋性質為私樓,僅為自住用途,並設不可轉讓期,屆滿後首次出售單位時,房屋局可行使優先權購回單位;出售時業主須繳付補價;倘於私人市場出售,首次及其後的買家均須為澳門永久性居民。
規劃興建 特區政府會在合理運用公共資源的前提下,同步規劃夾屋數量及地點,分階段跟進興建工作,其中,已選定於偉龍馬路地段興建首個夾心房屋項目,將於2023年上半年完成落實方案研究。
夾心房屋供應 《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(2021-2025年)》闡明,將在不影響現有公屋建設的前提下,在國有土地中規劃夾屋的用地,於該五年陸續啟動興建約7,000至10,000個夾屋單位。

橫琴「澳門新街坊」項目是粤澳政府共同研究、規劃在橫琴為澳門居民建設集居住、教育、醫療等多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項目,由澳門方向珠海方購置住宅土地、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開發,打造趨同澳門的宜居宜業生活環境,為澳門居民在大灣區發展提供便利條件。

項目信息 項目位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市政中心(沿港澳大道旁),距離橫琴口岸約6分鐘車程。項目背靠小橫琴山、面向天沐河,透過連結綠色山脈,打造自然與城市結合的生活環境。預計將於2023年內竣工驗收及開售。
配套 區內設幼稚園、小學、衛生站、長者服務中心、家庭綜合服務中心,銜接澳門標準服務。廣場行人道配上黑白交織的葡式石面及澳門特色路牌及街燈。
綠化環境 前臨天沐河,背靠小橫琴山。區內綠化率達35%,設大型陽光草坪及綠化公園。

住宅及民生配套用地綜合規劃

總建築面積 約62萬平方米
佔地面積 約19萬平方米
住宅樓守 27棟
樓高 19層至26層
住宅單位 約4,000個
人才房 約200個
汽車車位 約4,000個
商業配套建築面積 5,000平方米(約60商舖)
教育設施建築面積 21,700平方米
衛生站建築面積 1,000平方米
長者服務中心建築面積 860平方米
家庭社屋服務中心建築面積 1,200平方米
社屋臓育活動場所面積 3,230平方米

「暫住房」是指由負責都市更新的實體所興建的,提供給受都市更新影響的不動產所有權人,在受樓宇重建影響期間暫住,屬居住用途的獨立單位。

規劃 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正推進黑沙灣新填海區P地段暫住房項目,爭取於2024年底竣工。按照P地段規劃,將會興建8棟暫住房,均以私人樓宇標準建造。建成後,可提供超過2,800個暫住房單位,分別為154個開放式單位、965個一房單位、1,556個兩房單位及128個三房單位,配合不同家庭需求。
設計 單位設計上提供良好的採光及通風環境,客廳及睡房鋁窗均符合《建築物玻璃窗設計指引》,鋁窗玻璃為中空低輻射玻璃並裝有窗花,確保隔音、隔熱,並保證抗風及安全性。
配套 綜合生活配套,便利鄰里。整個項目將提供約1,100個私家車位及逾590個電單車位,設有商業空間、公共汽車轉乘站、2條公共道路及行人專用區,以連接周邊社區,提供宜居及便利出行環境。其中,行人專用區將同時用作緊急消防車道及通風走廊。塔樓底部空間及戶外平台設有多元化康樂休閒設施,包括戶外及架空層康體運動空間、兒童遊樂區、漫步,並鋪設草坪、種植植物等,以打造綠化、舒適、友善的生活圈。

私人房屋作為五個階梯房屋政策的重要一環,多年來,特區政府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狀況,加強房地產法律制度建設和市場管理,先後推出稅收、金融等領域內的多項調控政策措施,提升交易透明度,定期公佈住宅樓宇成交資訊,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

善用收回土地 特區政府因應社會、經濟和城市規劃的實際情況,加強土地儲備資源管理,合理規劃利用土地資源,善用已收回的土地,用於興建公共房屋、公共設施、改善居民居住環境等。
私人房屋供應 根據澳門「二五」規劃、澳門城市總體規劃及《土地法》相關規定,選取合適土地進行私人住房單位公開招標,預計可供興建約7,000至10,000個私人住房單位。特區政府按各區現況及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,開展私人樓宇用地計劃工作,促進私人房屋供應穩定。目前正對數幅地段開展前期規劃工作,用於發展私人住宅。
私人住宅建築數據 按2022年第四季資料,在建中私人住宅項目合共可提供2,079個單位,正進行驗收的項目可提供131個單位,獲發「入伙紙」的項目可提供46個單位,總單位供應數有2,256個。另外,處於設計階段的私人住宅項目共101個,預計可提供約7,000個單位。

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目的為優先支援唐樓長者,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素。

規劃、興建及供應 長者公寓總建築面積為125,000平方米,每個單位的建築面積為53.27平方米,樓高37層,每層有55個開放式的住宅單位,合共有1,815個。預計於2023年底完成建造工程,2024年投入服務。
配套設施

為配合長者日常生活所需,公寓引入樂齡科技及無障礙設計,同時配置基本的家居設備,包括傢具、電器、燈具和浴室用品等。

三樓平台設有6,000平方米的花園,可供長者散步、運動及舒展身心之用;二樓設有文娛康體活動空間,以供長者參與不同的節目活動。

特區政府於2021年7月在望廈公共房屋第二期三樓設置了長者公寓展示區和示範單位,透過展板、短片和示範單位,讓居民能具體掌握長者公寓的規劃安排,以及發表對公寓設計的意見。

法律法規 長者公寓先導計劃的申請對象為年滿65歲的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、具居家生活自理能力或條件,將結合申請者的家庭結構和居住狀況等因素作為准入的綜合考慮。有關分配準則將透過行政法規確立,預計2023年內完成。